天津ISO9000:2008管理体系认证流程
            
            
              发布者:天津亿洲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3-04-10 17:50:56 
              
               
                
                  
                  
	
		
			
				 
				       企业在推行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以后,按要求完成质量体系文件并运行至少三个月并进行一次管理评审和内部质量体系审核后,可以向第三方认证公司提出认证请求,认证流程如下: 
				1、认证的程序: 
				首先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签订合同→制定审核方案→审核启动→文件评审/初访→现场审核准备→现场审核→审核报告编制、批准和分发→纠正措施的跟踪、验证→认证的评审、批准和发证→监督审核→复评。 
				2、申请认证时所需递交的文件清单 
				(1)申请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2)资质或许可证复印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资质和许可证的行业) 
				(3)商标注册证明复印件(如需在认证证书中表明商标时); 
				(4)有效的管理体系文件(如管理手册、程序文件汇编); 
				(5)生产/服务的主要过程的流程图; 
				(6)受审核方的主要生产设备及检测设备清单; 
				(7)多现场项清单; 
				(8产品适用标准清单。 
				3、初审审批与注册 
				认证机构对审核组提出的审核报告进行全面的审查,决定是否通过认证。若通过认证,则予以注册和发给注册证书。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4、证后监督 
				(1)每年至少1次,2次监督审核时间间隔不超过1年。 
				(2)审核人日数为初审的1/3,若受审核方要求延长证书有效期,最后1次监督审核可与复评相结合。 
				(3)监督审核中发现问题的处置:如果监督叫发现不符合项,如对质量体系进行了更改且影响到注册资格;达不到规定要求,但还没有达到监督的程度;违反认证证书和标志的使用规则;未按时交纳认证费用;未在证书暂停期限内有效采取纠正措施;监督审核时发现严重不合格项;有严重违法行为;其他严重违反认证协议的情况等,应在审核组审核委托方同意的期限内(期限应与不符合严重程度一致)得到有效的纠正,否则应缩小、暂停或撤销认证。 
				5、复评 
				(1)一般在初次审核(换证)后3年进行; 
				(2)复评人日数为初次审核的2/3; 
				(3)复评时如发现不符合项目应在审核组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纠正,达到复评要求并取得证书。 
				 
				 
				(1)组织按照ISO9001:2008版标准的要求建立文件化的质量管理体系; 
				(2)组织按照文件化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运作至少三个月以上,并按照文件的要求至少进行一次管理评审和内部质量体系审核,使组织具备自我完善、自我改进的机制; 
				(3)向经国家认可机构认可的认证机构提出认证申请,并与认证机构签订认证合同,确定认证范围(包括名称、地点、产品、活动); 
				(4)认证审核前一个月,组织向认证机构提交认证审核所需的资料,一般包括:申请书、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产品或服务流程、营业执照等; 
				(5)由认证机构指定审核组对组织提交的文件进行文件审核,审核组对于组织提交的文件作出文件审核的结论,并编制审核计划通知组织具体的审核日程安排; 
				(6)审核组根据审核计划的安排对组织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过程中采取提问、交谈、查阅文件资料、现场观察、实际测定等方法,获得审核证据,对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有效性评价,作出现场审核的推荐结论; 
				(7)现场审核通过后由认证机构技术委员会评审认证审核资料,作出最终的认证结论,最后认证机构颁发认证证书给组织,认证证书的有效期为三年; 
				(8)取得认证证书的组织在证书有效期内每年至少得接受认证机构安排的一次监督审核,以证实组织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组织按照文件化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运作至少三个月以上,并按照文件的要求至少进行一次管理评审和内部质量体系审核然后按照(3)的要求开始再一次的认证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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